根据中国银监会嘉兴监管分局转发《关于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的通知》嘉银监办发(2018)110号、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转发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业和保险业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及上级行的通知要求,工行海宁支行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于8月30日向全行布置下发了《关于配合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工作通知》。
一方面是加强学习。主要是对上述文件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案例的学习。9月11日工行海宁支行布置了对《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办公室转发关于某公司利用贷款进行非法集资有关情况的通报》(嘉银监转[2018]58号)的学习,要求全行员工立足自身定位,切实协助做好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同时要求各管理部门加强对辖属网点相关工作的指导。11月中旬该支行又转发了分行《关于开展“助力平安嘉兴”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工银嘉办发[2018]128号),要求全行员工人人参与平安建设,助力平安嘉兴。
另一方面是强化排查。主要是对照《关于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明确的四种情形开展全面排查。做好重点领域的防控工作和依法协助打击工作,严防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涉黑涉恶组织和个人开展业务合作或为涉黑涉恶活动提供金融服务,严防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参与涉黑涉恶组织活动,严防涉黑涉恶人员和组织参股、控股银行业金融机构,严防涉黑涉恶人员担任本行管理人员。并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举报。
海宁支行还结合自身实际,通过检查,督促各部门、网点贯彻落实“风险为本”的监管要求,持续推进在客户准入、业务受理和业务续存期间客户身份识别能力,及时发现、积极整改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及薄弱环节,彻底杜绝黑恶势力的侵入。